教务函〔2023〕124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
选课及教材订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选课及教材订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课
(一)第一轮选课
1.选课范围:本年级本专业开设的所有专业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育课程。
2.选课时间:2023年6月29日12︰30至2023年7月5日24︰00。
3.选课说明:
(1)为加强学生选课指导,对于通识核心、学科基础(文理基础)和专业教育必修等必修类课程,学校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每一位学生预置推荐课程。学生可以在推荐课程的基础上,通过退选、改选、补选,最终确定个人必修课程。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由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选择。
(二)第二轮选课
1.选课范围:跨年级、专业开设的课程,组班重修课程、自主学习课程。
2.选课时间:2023年9月5日9︰00至9月19日17︰00。
3.选课说明:
(1)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学校将停开部分不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学生必须对前一轮选课结果进行检查,根据需要退、补选相应课程。
(2)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第二轮选课时选择其他年级、专业开设的课程修读。
(三)选课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指导学生选课。导师应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选课。学生的个人课表,应经其导师审核确认。
2.提前确定待选课程信息。为保证选课效率,以免长时间占用系统资源影响后续学生登录系统。学生正式选课前须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选课服务”模块“全校课表”菜单中查询并确定待选课程信息。
3.提前完成课程评教。为不影响本人选课,请于正式选课开始前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在“选课服务”模块中完成并提交本学期课程评教结果。
4.不得冲突选课。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每学期选课总学分最高不超过35学分,最低不少于15学分,且选课不得冲突。教务系统将对以上要求进行限制。
5.避免错选、漏选。学生应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开设计划,仔细检查、认真核对选课结果是否正确,避免出现因错选、漏选课程而导致不能按时毕业的情况。
6.特殊情况选课调整。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选课调整。若遇以下原因确需调整选课的,应填写《重庆科技学院本科课程选择调整申请表》(附件1),并于第四周内完成审批及处理流程:
(1)课程补、缓考成绩在选课期以外发布。
(2)学生在选课期外休、复学,需要退、补选课程的。
(3)其他经学院认定必须进行调整的情况。补、改选体育课程的,学生需先经体育部审核同意后,再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处理(办理地点:体育馆T109办公室)。
二、教材预订
凡需通过学校招标的教材供应商购买公开出版教材的学生,均应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统一订购。
(一)订购安排
1.订购时间:2023年6月29日12︰30至2023年7月5日24︰00。
2.订购方式: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课程管理-教材选购”模块进行订购。教材订购的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二)预订说明
1.统一订购的教材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的教材按教材原价销售,其他教材一律按教材原价的七六折销售。
2.教务系统中的学生教材订购数据是教材供应商提供教材的唯一依据。凡订购了的教材,不得无故不予购买;未订购的教材,教材供应商可不提供教材销售服务。
三、其他事项
(一)为了避免选课拥堵,请直接登陆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jwnew.cqust.edu.cn)进行选课。
(二)根据学校的教学作息时间,同一天的第四大节、第五大节课程,相同年级同一专业原则上最多安排一个大节的课程。但跨年级跨专业选择艺术课、实验课等四节连排课程的同学,将会存在同一天的第四大节和第五大节有课的情况,学生应根据实际选课情况做好上课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一)选课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65022070,办公地点:厚德楼H114。
(二)教材订购联系人:燕柯瑾,联系电话:65022072,办公地点:厚德楼H114。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本科课程选择调整申请表
2.学生教材订购操作手册(见教务处网站文件)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学 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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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院 |
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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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签名): 辅导员审核通过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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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序号 |
课程名称 |
调整类型 |
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名 |
□退选 □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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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选 □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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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选 □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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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需要 体育部审核 |
体育部意见: 体育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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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处理情况 |
教务办审查意见(如是否属实、是否冲突、是否超过规定学分等): 教务办(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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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应明确哪些课程同意调整,哪些课程不同意调整): 教学分管院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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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办已经统一登记,并在教务系统中处理完毕。 处理人(签名): |
注:此表原件一式一份。如有补选体育课程,学生需先到体育部T109审核同意后,再交到学院教务办。审批流程完成后,原件提交学生学院教务办处理并留存,复印件递交每位同意调整的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