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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作者:     来源:    

教务函〔2023〕61


关于做好专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好《重庆科技学院教师轮训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2337号)的相关要求,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组织好本单位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学习《重庆科技学院教师轮训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2337号),了解学校对教师培训工作的学时认定、学时申报平台、教师个人和单位考核等要求。

二、学时要求

所有专任教师每年须完成不低于20学时的学习。其中,晋升职称教师的培训学时不低于学校职称文件对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新入职教师在考核期内参加培训的学时不低于学校对新进教师培养的相关要求。

三、培训内容

师德信念、教育法规政策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国情国史、校情校史;教育学、心理学、科学发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法、教学科研信息获取、视频课程制作、教学设计、教育前沿讲座等;教师国际化培养;研究方法、教学与科研项目申报、学术沙龙等。

四、培训形式

以校本培训、网络培训、访学研修、工程实践、教学竞赛、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报告等方式进行。各类培训形式的具体要求详见《重庆科技学院教师轮训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2337号)

五、管理平台

学校已建立教师培训学时管理平台教师完成相应的培训学时后,登录系统进行学时申请;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可登录系统进行学时审批与管理(操作说明见附件

(一)学时申请。教师登录企业微信,选择工作台中“教师轮训”模块,选择“自我申报”进行学时申请,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将培训的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交给本次培训的主办部门进行审核。网页版登录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首页,选择“日常申请”中“教师轮训申报端”模块进入或指定链接(https://teacher-rotation.cqust.edu.cn)。对于审核通过的有效学时,教师可选择导出学时证明。

(二)学时审批。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可通过流程审批审核学时学时审核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执行。其中,教师校本培训由培训主办部门负责审核;教师访学研修或课程进修、教师专业实践、校外培训等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由相应审批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部、中心)进行审核。

(三)学时管理。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首页,选择“日常申请”中“教师轮训管理”模块或指定链接(https://teacher-rotation.cqust.edu.cn/web)进入教师轮训系统管理端进行管理员设置、培训二维码管理培训学时审批与统计等。各单位在培训前,可在系统申请二维码,教师在申报端选择现场扫码即可完成学时申报。

六、结果应用

每年年底,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对各二级学院(部)轮训总学时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专任教师轮训学时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教学考核

七、其他说明

学校已购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50门在线培训课程,教师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首页——教师发展(网页左下端)——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或指定链接(https://onlinenew.enetedu.com/cqust)登录学习中心自行选择课程参与网络培训,登录账号密码为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账号密码(以往未注册过该中心的教师需按网页提示先申请注册)。教师课程学习结束后可通过个人学习中心导出学时证明,将该学时证明上传至轮训系统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批,即可申请认定网络培训学时。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轮训系统操作说明(试用版)



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2023412


(此件依申请公开)